食品药品流通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证件

如题所述

    下面介绍《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需要的相关证件部分的要求: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相关资料来源于百度词条:
  http://baike.baidu.com/view/2730013.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4392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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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0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企业在销售食品的时候,需要提前办理的一个许可证,证明自己获准了进行食品销售的权利。

    药品经营许可证是企业获准了销售药品资质的一个许可证。

    以上流通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前是工商局办理,现在改成了食药监局办,并且改成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变化,仍然是食药监局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包括:许可证编号、获证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主体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单位、发证时间等。

    药品经营许可证包括:证号、获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仓库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发证机关和发证时间等。

    具体情况,看看许可证的图片。


第2个回答  2018-03-31

需要: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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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1-08

2015年10月1日食药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也就是说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食品流通许可证。市场上已经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了。

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操作流程等文件(标明用途、面积、尺寸、比例、人流物流、设备设施位置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向市行政审批局提交开办申请及其他材料,由市行政审批局进行材料审查,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开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补正材料)通知书。市行政审批局进行材料和现场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批准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实际的场地很重要:食品企业经营的时候一定要有场地,没有合理的经营场地该企业的经营就不合理。所以,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时候需要将实际的场地都准备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一般耗时2-4周。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如果对食品许可证代办或者其他行业资质证件有任何其他问题,在阿里云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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