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依法批准划拨给村民用于住宅建造所使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所有人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条一款”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第一百零六条二款:”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 停止侵害;(二) 排除妨碍;(三) 消除危险;(四) 返还财产;(五) 恢复原状;(六) 修理、重作、更换;(七) 赔偿损失;(八) 支付违约金;(九)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 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因此,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追问我们的宅基证是老的,国土局没有备案。
追答那你可以找下居委会,那边应该有相关文件和具体管理条例。
追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