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家属会收到通知吗

开庭前家属会收到通知吗

除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因为家属是没有义务必须参加法院庭审的。但是如果法院开庭审理家属可以前往法院听审。一般法院开庭只会通知当事人和当事人的辩护人。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有义务通知辩护人(包括律师与担任辩护的其它亲友,没有义务通知家属。不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法院开庭都不会通知家属,只需要通知案件当事人即可。在开庭的前3日会对其进行公布开庭具体时间和开庭地点。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应当进行下列工作:1、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2、开庭十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3、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4、开庭三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5、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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