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危房拆除的补偿标准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是由各地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另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以下4类重点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
(2)低保户(低保户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4)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其中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者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此外,《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房拆除国家会有补助。补助金额如下: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