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开庭,女方申请延期怎么办呢?

我是第二次离婚开庭了,第一次离婚没有开庭之前,女方谎称和我协议离婚,把我骗到离婚办事处那里,7人将我打成轻微骨折,住院3周,花费2000元,开庭并没有受理我被打,第一次没有判,第二次开庭,女方不到场,但是提交了申请,谎称出差,她是教师,从来没有出差过,我知道她是骗人的,而且她这次申请延期,下一次开庭很有可能再延期,我在福建工作,开庭在山东,每次都要订机票回来,这样的话,她一直延期,那我工作也不能安心,而且花费也很高,已经是分居6年了,她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让我把房子全部给她,那是不可能的,她下手那么狠,骨折的事情,费用等等,我都没有找她算账,但是她还是这样,请问您,我该怎么办呢?是否法律有规定,申请延期的次数不能超过几次?如果没有这个规定,她的心那么毒,恐怕,我一辈子都离不了了!

第1个回答  2010-09-09
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当事人多次申请延期开庭。
另外,庭审受到审判期限的限制,一审一般是3-6个月,二审一般是3个月。
依法分割房产应该会得到法院支持,当事人越是拖延时间,法官会越反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12
延期审理提出时间: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时。

请问原告的岁数,如果是无诉讼能力人,那么原告的代理人恐怕就是法定代理人,即便原告昏迷,他的法定代理人是可以代替他进行诉讼活动的,这时候法院应该不会准许延期开庭。

如果原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要看是不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例如是不是离婚、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另外楼上的,根据诉讼法136条,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那是诉讼中止的情况。
第3个回答  2010-09-15
协议不成就向法院起诉离婚,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就是对他不利的证据。还有家庭暴力方面的,你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为你作证。
第4个回答  2010-09-09
如果她有法定事由 看来你就只有等了

原告与被告在诉讼地位上是平等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具备上述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审理。
第5个回答  2010-09-09
看来女方是消遣你了,关于民事案件的延期审理是有法律规定的,只有符合情形才能延期。你放心民事案件有审限的,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普通程序6个月结案,法院不会无限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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