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女方未出席提交延期申请

今天是第二次离婚开庭,但是女方未到,按说应该安缺席判决吧,但是女方提交了延期申请,法官采纳,不知道要延期多长时间?因为是从福建专门赶到山东的,与女方已经分居6年了,第一次开庭时,女方找人打伤男方,致使男方骨折,但是法官当时说:法律规定必须第二次才能判离婚,把你打成什么样,第一次也不能判,期待了好久,终于能第二次开庭,但是女方又提出延期,那还要来回折腾。

1、不知道要延期到什么时间?
2、女方下一次再提交延期申请,还要延期,那岂不是我很被动?
3、关于女方把我打伤的事情,已经满一年,能否立案向女方索赔,我月薪15000,因为骨折(轻微骨折),休息了2个月,花费不多,2000,但是是我自己掏钱的,请问我能申请多少钱的赔偿?都有什么赔偿款项?比如精神损失费等等,这个案件还要我出席吗?谢谢!
现在问题是,我离山东较远,而且来回机票,单位只能定期报销一次的,如果她这么延期下去,一次一次的延期,机票我就要花费很多,下面的回答都说只要合理,请问怎么才是合理呢?难道她只要申请延期,法院就准,这么延期下去,我离婚肯定是离不成了啊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对于延期审理期限没有规定,但是对整个案件审结期限作了规定,从立案到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
  如果仍符合延期审理条件仍然可以延期。

  3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身体侵权追诉时效1年。如无以上中止中断等特殊情况,已过追诉时效,你仍可以向法院起诉人身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对方提出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则法院会支持对方不予赔偿。如果对方自愿赔偿还是可以受偿的。

  如果你提出时效中止中断被法院接受,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判对方赔偿你的如下损失: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具体来说,可以提的具体损失额为3万2 , 实践中应在起诉要求中适当提高 法院判的不能超过你的诉讼请求。

  4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另外离婚诉讼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包括物质和精神。

  离婚诉讼中一方 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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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这样了,别让着她了,好好找个律师打官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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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8
1、延期开庭的时间由法院确定,不超过审理期限即可。
2、如果女方申请延期的理由合法,法院有权采纳。
3、你被打伤满一年,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你很难主张权利。
第2个回答  2010-09-08
延期要看妖气的理由是什么?视情况而定。
你可以聘请山东的律师,以缓解你的被动。
如果有足够证据可以以人身伤害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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