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教育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成立于1867年,1980年升格为内阁一级的教育部。现任教育部长(Secretary of Education)为阿恩·邓肯(Arne Duncan)。目前,教育部还设有常务副部长(Deputy Secretary)一名,副部长(Under Secretary)一名,助理部长(Assistant Secretary)八名。 美国教育部现有4700多雇员,其中大约3600人在首都华盛顿,分布在四个不同的办公地点。另有1000多人在教育部十个地区办事处办公。 教育部全年总经费420亿美元,管理200多个项目。教育部的行政运作费用占教育部总经费的1.9%。
全美有多种类型的公、私立大专院校,它们有不同的教学焦点。有些为职业训练或理工技术为本,另一些则重视人文教育,也有很多是结合上述各类别的学术领域,为综合型高校。
在美国,“学院”(Colleges)主要有三种。一是指隶属于大学的本科教育机构(如:哈佛学院 Harvard College 及耶鲁学院 Yale College);第二类为只重视本科教育的文理学院;而第三类则为社区学院。在上述学院中,大学本科学院与文理学院的课程主要为四年制,毕业生亦会获赋予学士学位证明(Bachelor's degree),而社区学院的课程却主要(但非一定)为两年制,修读的学生最终会获副学士证明(Associate's degree)。这些都是美国主要的本科教育,惟副学士的学历要比学士的低。[6] 另外在少数情况下,“College”一字亦指大学里的学术学院(如普渡大学的农业学院 College of Agriculture)。
美国的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s)主要提供两年制的课程。它们的学生通常也称为副学士学生。学生需在校期间有良好成绩,方可接驳转上四年制的大学本科学院或文理学院的课程,多数只需再多花两三年的时间修毕相关学士课程。其他的学生则会踏入职场。
圣安瑟伦学院,一所位于新英格兰地区的文理学院。
那些四年制、重视博雅教育(人文思想为本教育)亦不递属任何大学的本科教育机构,在美国称之为“文理学院”(Liberal Arts Colleges)。这些学院以师生互动教学模式为主,且亦没有任何研究院及相关课程(此特点也是它们与研究型大学的最大分别),但会将一部分的资源投放在教育研究项目里。它们的班别规模也相对较小,因此有较高的住宿率及师生比。大多数文理院的课程均由院方教师自己亲自教授,而绝少依赖高年级学生等助教。全美文理学院以私立为主,只有一小部分的为公立。
美国的综合型大学”(Universities)则是泛指那些拥有本科生与研究生学院的研究型高校。不过,因历史因素,某些美国“大学”仍保留了“学院”一词作为其名字(如威廉与玛丽学院);另一些采用了欧洲理工大学办学模式的美国技术性大学则称为“Institute”,在中文翻译上也是“学院”(如麻省理工学院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和 加州理工学院 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剩余的大多都已经称之为“大学”。它们除了学士课程,还会提供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课程。卡内基高等教育组织分类系统将硕士课程的提供列作“大学”的基本准则。[7] 大学的本科教育与文理院所提供的课程一样,大致上都停留在文学及理学层面,这是因为美国很多专业学科(如大部分医学院的课程)均只接受本科毕业生报读。
不少大学也拥有专业学术学院(Professional Schools),为想从事某专业领域的学生提供各类课程。典型例子包括医学院、法学院等。美国不少的专业学院课程均只接受学士毕业生报读,而非高中毕业生(故它们亦被称之为研究生院 Graduate Schools)。在美国,区分大学里的本科生部及这些专业学院的方法为命名方式:前者通常叫 Colleges 而后者则为 Schools,但它们在中文上的称呼则都是“学院”(Colleges有时亦被译作“书院”)。再者,美国的大学大多都以“School”来命名其学术学院,而很少采用其他国家的“Faculty”一字。
不过,正如上述曾提及,有一小部分的大学仍将这些学术学院命名为“Colleges”。例子包括前面提及的普渡大学。普渡的农业学院及工程学院均以“Colleges”为名。前者再细分多个部门(“Departments”)而后者却分拆成不同的小学院(“Schools”),在这情况下,“Colleges”为一所大学术学院而“Schools”却成为了递属于前者的一部分。
除此,某些仿照欧洲书院联邦制模式的美国大学,也将“Colleges”作为其本科生住宿院的名称。例子包括现有12所住宿书院(或叫住宿学院;Residential Colleges)的耶鲁大学。
为公立的伯克莱加州大学的中央建筑物——萨瑟塔钟楼。
美国的大学采用权力分散制度。公立大学只递属于其所在的州份,该州份的学生所需要缴纳的学费也较非本州生的要低。2002年本州生念公立大学的学费平均为每年 $4081 美元,而非本州生则为 $18,273 美元。[8] 除了某些官方学术成员,美国联邦政府没有权利直接管治公立大学,但可以给予联邦补助。[9] 这些大学均为州际学校网络的一员,每个州至少开办一所公立学校。如加州的公立学校就包括:共有11个校区的加州大学、23个校区的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及109个校区的加州社区学院。
美国的私立大学数量亦颇多。有些与某些宗教组织(如基督教、天主教)有联系,故会向其学生提供该宗教课程。相反,有些则为宗教自由学府,不硬性要求学生修读宗教课程。神学院则旨在为教会培训新一代的圣职人员。
几乎所有的美国大学均需它们的学生缴纳学费。不过这里也有两个例外:一是美国的五所联邦补助国立军校;二是某些学校自己将免费课程作其教学理念之一(如柯柏联盟学院)。[10]公立大学的学费因有州政府及当地居民补助而一般比私立的少。大学生可以透过参加奖学金计划来减轻学费的负担。某些州政府也有设立州际奖学金计划供学生选择,例子有乔治亚州的希望奖学金资助及佛罗里达州的光明未来奖学金计划。
许多美国大学每年均会收到捐款回赠。这些回赠大多都由该校的校友提供。一份由美国国家学院及大学经济研究部于2007年所发表的报告显示,在2006年全年收到的回赠金额位列首765位的院校,合共有三千四百亿美元的资金。当中,哈佛大学所获得的金额长期位列第一。[11]
除此,美国各地区的学院或大学也会组成不同的高校联盟或建立共同的大学评核组织。高校联盟的例子包括常春藤盟校,而评核组织则有新英格兰学校联会。联盟组织旨在加强相关学校的学术及体育竞赛交流,而评核组织的目的则为审核有关地区各学校的教育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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