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买二手房,怕对方已进行了抵押贷款
请问: 1,如果对方已向银行抵押贷款,能过户给我吗
2,如果对方用该房产向私人抵押贷款,能过户吗
3,也就是过户后,我拿到房产证,是不是就安全了,拥有该房产了呢
多谢了
非常感谢您
第2条,我没说清楚
我的意思是:
2,如果对方用该房产向私人抵押贷款,因为看不说来贷过款
再过户给我,
我拿到房产证后,那个私人再找我怎么办呢
谢谢您
在买卖二手房后,如果对方有未结清的贷款,是不能办理完成过户手续的,抵押要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如果该房产出现任何抵押的情况,房管局是不会办理过户的。在正式办理完成过户转移登记后,则该房的产权为登记的所有人,他人不具有该房屋的产权,所以在办理完成登记后就安全了。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扩展资料: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
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首先达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在公证处进行公证。
待卖方付清银行贷款后,买方才可以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在根据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完成过户。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确定债权;
(2)最高限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
(3)最高限额抵押必须预定最高限额外负担;
(4)最高限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最高限额抵押权虽然比传统抵押权的更具有独立性,但最高额抵押权仍属担保物,其设立方式,效力与传统抵押权并无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