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劳动者因职务过失造成单位的经济损失
在实践中,劳动者因职务过失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很常见,例如,员工违章操作致使机器设备损毁、司机违章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等。
法律没有规定劳动者要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这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自主用工权。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一旦发生这类情形,就可以参照规章制度,结合上岗培训情况、员工的过错程度及其它相关因素,书面决定从员工工资中按月扣取一定金额的工资弥补单位损失。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尚未弥补完的损失,劳动者应当一次性支付给用人单位。劳动认为承担的赔偿责任过重的,可以申请仲裁调低。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五条 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