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内固定未取出能做工伤鉴定吗

如题所述

内固定需要拆除的,没有拆除之前,对拆除之后的状态不确定,不属于伤情相对稳定状态,不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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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应该让医生明确:如果不取出钢钉对身体没有影响的,那么在治疗书或病历卡上写明,对身体无影响,不用取钢钉,或是明确需要多久才能判断有无影响(最长不宜超过3个月)。凭医生的证明也可以做伤残鉴定。
如果医生完全没有把握,那就做取出钢钉的手术。追问

我想发生这种情况说明工伤鉴定的法律法规和医学的发展之间不同步,现在的骨折内固定术采用的都是钛合金材料,与组织相容性较好,如不发生排异反应就可以终身放置,可是工伤鉴定有要求必须取出才能做,要得到赔偿就要再做一次手术吗,耽误工作不说,手术的风险,身体所遭受的伤害又由谁来承受,内固定材料都是人工的,那个大夫也没把握保证不出问题,这种证明根本开不了,这样的规定根本就不合理

追答

法规没有说必须取出钢钉才能做伤残鉴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也就是说只要伤情稳定,就可以做鉴定。
既然医生没有明确之后还必须治疗手术,那就是说治疗已经结束。
至于说以后出现不良反应,就属于工伤复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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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1-11
劳动能力鉴定得等到医疗基本终结后,根据腕关节的功能损伤程度来确定,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看,如果腕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可定伍级;损伤后活动度未达到功能位的定七级;损伤恢复很好腕关节功能正常的定十级。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你的情况在内固定取出后就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评残),那时你的停工留薪期就到了。
第3个回答  2020-12-28
劳动能力鉴定得等到医疗基本终结后,根据腕关节的功能损伤程度来确定,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看,如果腕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可定伍级;损伤后活动度未达到功能位的定七级;损伤恢复很好腕关节功能正常的定十级。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你的情况在内固定取出后就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评残),那时你的停工留薪期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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