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一年以上在法律上是否算是夫妻

我和男友已经同居4年了,一直没有时间回老家办理结婚证,现在已经有一个宝宝了,请问我们现在算不算是夫妻,办理结婚证的时候和一般结婚证有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谢谢!

最近在办案过程中有当事人跟我咨询同居几年才能算作合法夫妻这类问题,今天我就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现在社会上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开始同居的人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各种关于同居期间产生的法律问题也开始与日俱增。经过多年经验总结,我个人认为除了法律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外,同居时间的长短跟是否算合法夫妻没有必然联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婚姻法》中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从法律的规定上来看除了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外无论同居多久都不会被算作合法夫妻的,想要成为合法的夫妻就必须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5
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而对未补办结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的效力却没有明确规定。对此我国婚姻法认为其婚姻效力待定,有待于当事人采取积极的态度予以确定。

也就是说:如果你和你都男友双方都积极对待双方都都事实婚姻,且能够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则你们4年都同居生活可以事后认定为合法婚姻。

结婚手续的办理,都是在当地都民政部门,和一般结婚证没有不同之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07
当然不算,没有结婚证孩子都是黑户,是不被承认的,尽早办了吧,也是为了孩子好,既然都在一起这么久了为什么不办结婚证呢?这么重要的步骤还是不要省的好
第3个回答  2010-09-06
现在的婚姻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也就是说只要你们不办理结婚登记,那就不算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补充:不算,因为没办理结婚证,建议还是先证办了,不过你们的宝宝落户口的时候可能会有罚款的,不过这次人口普查可能会好办一些,赶紧办理登记吧。
第4个回答  2010-09-06
不算合法是夫妻,为了保护你和你老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建议及时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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