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们与单位签合同时明确了工作岗位,现在单位要调动我们的工作,但是现在的岗位我们不满意,请问我...

当初我们与单位签合同时明确了工作岗位,现在单位要调动我们的工作,但是现在的岗位我们不满意,请问我们该咋办,到哪里去说理,找什么部门,麻烦解答。
如果单位借口我们不服从领导辞退和开除我们,合法吗?劳动部分回答我,合同上有岗位的应顺从岗位,没固定岗位的要调动也应双方协商

工作岗位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无权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回复劳动关系或者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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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7
去仲裁吧。但是合同里应该有一条规定是关于接受公司的调动安排的吧,这点对你可能不利。就算仲裁你胜诉,穿小鞋的日子也不好过的。员工有保护自己的办法和渠道,企业也有对策来制约员工以保证按领导的意思办事的。
第2个回答  2010-09-07
想这种情况你如果不接受新的岗位或双方经过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如新岗位的待遇问题等)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要求单位给你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纠纷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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