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二手房,房主房产证丢失,能不能过户?

房主的房子是在银行贷款的买的,本来说他还清了贷款就能把自己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拿出来。
但是现在说银行把他的房产证还有土地使用证弄丢了。于是我要求解除合同,房主说,证件弄丢了,他登报声明就行了,不影响过户,所以不同意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如果他的证是被某些人(甚至是他自己)拿去利用,比如借高利贷,买车,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法律方面的专业人事帮帮忙啊,谢谢啦!
我是重庆的,补办房产证需要3个月好像
各位前辈确定哪怕他有银行的抵押证明,和银行出具的房产证遗失证明,以及登报遗失声明,也是没法去办理过户的喽??

如果是这样我就要考虑如何找他赔偿了..最近房价变化很大的。若果错过了重庆秋交会,我就没时间再去看房子了..

请问,如果到了约定的日期,他仍然无法拿出房产证去成交,我是不是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让他支付违约金呢?

我原来是房产中介的,房产证上有银行贷款记录,如果他不给你看,就说明他把房产证另作他用了。他说不影响过户,你说好呀,那去房产局过吧,看看你没有证件给不给你过。现在不是你声明的问题,而是房产局会不会给你们办手续的问题。我不同意二楼的说法,什么叫房子快涨价了,如果被骗,那钱不就打水漂了!
具体的手续每个城市都不太一样,你先去房产局问问如果卖方没有房产证土地证能不能过户,心里有底后,你就告诉房主,你说银行不会押房产证的,你骗人。要么你解除合同,要么我去公安局告你诈骗。让他退你定金就行。另外,如果最后弄得一定要去过户,记住将房款存入房产局的账户,那是过户完毕后才能划入卖方的账户的手续。千万不能私下交给他。
如果他真的将贷款还完,只要去查不到他新的贷款抵押记录,就说明过户没问题。有事业找不到你头上。如果他把房产证给别人手里抵押,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起码对你没有法律效力。
反正你记得,一定要先去他贷款的银行去问清楚,让银行的人指点你去哪里查他的抵押贷款情况,再去房产局问清楚。然后再做决断。总之房子是大事,一定谨慎,一定不能存丝毫侥幸心理,否则后悔莫及!

你说的这些证明,你都看见了吗?确切存在吗?我不相信银行什么的会给他开这种证明。在合约日无论他拿什么,你都和他去过户,只要房产局能过,应该还好点,不过劝你别冒险。另外,我不是告诉你,先去房产局问清楚,拿到证据,再催他,告诉他不能过,他违约了。你还是存在侥幸心理,怕麻烦,结果可能就是你钱房两空。谁让你碰上了呢,自认倒霉吧。越早解决,你就越早取得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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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04
房主房产证丢失,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过户必须要房产证。房主房产证丢失,应当申请“补发”房产证后再办理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2个回答  2010-09-30
虽然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事,但我也买过二手房,并且我也是申请贷款买的,你那个房东明显有问题!
首先我是贷款买的房但银行根本不会要我把房产证什么的押在银行,只是房产证上面有贷款记录(我在武汉,武汉这边是这样操作的),其次银行怎么可能会把客户的这么重要的贷款抵押弄丢呢,根本说不过去!
而且向你担心的那么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你现在最好是快想办法解除合同,拿回自己的钱。
第3个回答  2010-09-30
没有房产证是过户不了的,补办要三个月,情况随时有变,建议解除合同,登报也过不了户的,本人是从事二手房工作的。
建议买证在手,按揭还清的房子。
第4个回答  2010-10-02
和明显的,你要明白你现在要开始为自己的权益斗争了,立即解除合同是你最好的选择!房产证是多么重要的东西,银行不至于这么傻得,劝你立即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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