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1-04
房主房产证丢失,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过户必须要房产证。房主房产证丢失,应当申请“补发”房产证后再办理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2个回答 2010-09-30
虽然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事,但我也买过二手房,并且我也是申请贷款买的,你那个房东明显有问题!
首先我是贷款买的房但银行根本不会要我把房产证什么的押在银行,只是房产证上面有贷款记录(我在武汉,武汉这边是这样操作的),其次银行怎么可能会把客户的这么重要的贷款抵押弄丢呢,根本说不过去!
而且向你担心的那么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你现在最好是快想办法解除合同,拿回自己的钱。
第3个回答 2010-09-30
没有房产证是过户不了的,补办要三个月,情况随时有变,建议解除合同,登报也过不了户的,本人是从事二手房工作的。
建议买证在手,按揭还清的房子。
第4个回答 2010-10-02
和明显的,你要明白你现在要开始为自己的权益斗争了,立即解除合同是你最好的选择!房产证是多么重要的东西,银行不至于这么傻得,劝你立即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