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我们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上面写着只有一个月试用期,结果公司

公司跟我们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上面写着只有一个月试用期,结果公司口头将试用期延长成了三个月,现在这样公司是否违法?我应该怎么取证及维权?

根据《劳动合法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据此,你单位加岗位培训期,可以认定为变相增加试用期,其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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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26
公司违法。取证可以根据合同上的工资标准,还可以与相关负责人录音。
第2个回答  2016-11-26
只要你手上有合同为证,可以找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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