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我们国内目前很多企业正悄然流行的典型的“隐性裁员”。企业想裁员,但又不想违法或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想方设法逼员工自己辞职。
建议结合自身具体情况,从工作机会、职业发展、经济补偿等方面进行权衡取舍,决定对策:
1、如果当前工作对自己很重要或短期难以替代,且有争取的余地,则可通过‘合作式’谈判策略与领导沟通,并加倍努力和改善工作来证明自己的潜力和价值,让公司考虑把你留下。
2、如果可争取的机率性不大,且现单位的“离职证明”对自己未来职业发展影响不大,则可以采取‘对抗式’的谈判策略,单位开出的诸如“放长假、调岗降薪”等条件拒绝接受。劳动法规规定:要改变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行,你不同意,单位拿你没辙!单位单方面改变合同内容,就是违约行为。让单位辞退你,千万不要自己冲动主动去辞职,不然,你的合法权益没法保证。
3、尽可能地获取和保留‘被裁员’的证据。
4、如果你不接受单位的任何调整安排,单位强迫执行或不给你安排工作、不发工资、停缴社保等等,那你可直接到劳动部门去告他,包准赢官司!
注:不管单位怎么做,建议不要采取任何过激/违法行为,那样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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