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城都市报报讯(记者陈志茹)近日,湖北科技学院学生梁斐向本报反映,她从去年6月30日至今年3月15日在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实习,现已实习结束,但仍未领到实习补贴。
对此,咸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像梁斐一样在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实习实训的学生,共有二批,每一批都是20人。但该院到去年11月份才申报登记实训学生的实习资料,目前还差该校出示的实习结束证明和实习考勤表,待两项证明全部到位后,大学生在咸实习实训的补贴才能发放。
该负责人表示,大学生在咸安区实习实训时,由所在高校(院系)或实习实训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要向咸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报送《大学生实习实训登记表》,办理实习实训登记备案手续。大学生在咸安区实习实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实习实训单位或实习实训基地向咸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大学生本人及所在高校(院系)也可经由实习实训单位或基地出具意见后提出申请。
据悉,大学生在咸实习实训的补贴标准为:对实习实训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房租补贴等三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本(专)科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每人每月1000元、1200元、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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