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当事人约定向对方给付的,用以担保债权的一定数额的. 如果不履行债务一方是支付方,则丧失返还定金的请求权,如果是收受方,则对方有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权,此即为"定金罚则"。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担保法》司法解释中关于定金的解释 百二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基于以上法律规定你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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