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员工不好好工作,被辞退了,辞退的时候扣了许多工资。现在员工想要威胁举报公司修改产品生产日期的行为,索要2000元工资。该如何处理?给他钱怕他没完没了,不给他钱怕他举报影响不好。
否则这种担心会一直存在,也避免不了。
追问工资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他离职时没有做任何交接,离职以后公司运营招人方面花了不少钱,这部分资金从他的工资当中扣除了,扣除剩余的工资已经结算清楚了。修改生产日期是以前的事情了,已经很久不这么做了。现在该名员工想要索要公司扣除的那部分工资,以举报作为要挟。公司是否应当将扣除的那部分工资给该名员工,如果该名员工以后还拿这件事要挟公司怎么办?是否构成敲诈?
追答离职招人的资金应当由公司支付,不能算他的。
但没有交接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他赔偿。
虽然可能结果是一样的,但说法不一样。
如果想息事宁人,可以给他。但不给也可以,毕竟你们已经整改了。
如果以后还这样,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