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工人买了保险以后工伤还需要赔偿吗?

工人在上班时受伤,工厂买有保险,但保险还没有理赔,工厂需要给受伤工人发工资吗?

交了工伤保险,分为两种情况:

1、工人没有离职,还在继续工作。

发生工伤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工人离职,需要支付赔偿金。

支付的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参考资料:人民法院报-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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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21
既然已经理赔了,就不需要再赔偿了。
公司出钱买保险,就是把员工工伤后需要补偿的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如果保险理赔了后还需要公司再赔偿,那就没有买保险的必要了。
如果当初公司没有买保险,那就由公司出,现在公司买了保险,就由保险理赔。
第2个回答  2018-05-18
1、企业出钱为职工买的保险,工伤后赔偿款由伤者获得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4-14
已经理赔了,就不能再补偿了。
你想,当初是你出钱买保险的,出了工伤就有保险公司理赔,这只是谁出钱赔的问题。他只要拿到钱就行了,至于钱是谁出的,与他无关。
如果当初你没有买保险,那6000多元不就你出了吗?,现在你买了保险,就由保险支付,很正常呀。如果那人还来纠缠要求赔钱,你就让他去法院告你。
第4个回答  2021-01-14
保险公司赔钱了可是工人还让厂里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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