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问一下作为父母,能否提出和子女断绝法律上的关系,如果能通过法庭实现,要怎样的法律程序?还有,作为父母想提出这样的要求,需要有设么前提?比如不孝顺之类的。
我亲戚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有个老太太,有三个儿子(其中一个出门做女婿)和一个女儿。
家里原来在农村,拆迁的时候经过抽签老人被分到了大儿子名下,大儿子因此就可以多分到20个平方的房子(当然会少拿到拆迁费),之后老人一直在大儿子那边住,住了大概有6年左右,现在老人突然提出来要和儿子分开,并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请问这样的要求法律上是如何处理的?
PS.关于儿子是否孝顺或者老人意图如何我这边就不做主管的判定了,还有,大儿子拆迁以前的老房子都是他自己建的,和老人没关系。
请内行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