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继承问题

我祖父和我父亲共同出资购买一处住房(房产证正在由单位代办,还未办成)购房时写的我祖父和父亲两个人的名字。现由我父母居住。
我祖父现已去世,他在世时曾多次表示要把房产留给我父亲,留给我(有多位老邻居、亲朋可以作证,地点有在家也有在医院)。
现在出国移民20多年的叔叔回国要求分遗产,我该如何处理
另外,我祖父在医院对亲戚朋友说要把房产留给我的话是否算口头遗嘱,如果打官司法院是否采纳?
谢谢各位了!

1口头遗嘱法院是不能直接采纳的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祖父的父母 配偶 子女都有继承权.如果父母 配偶均先于祖父去世,那所有子女都是继承人,也就是在祖父所占有的房产份额内均等分给所有子女

3继承可以通过公证处办理也可以到法院调解或者诉讼,如果能出点钱让叔叔放弃是最好的办法,如果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话,尽量找证人证言证物支持你们家的观点,这样才能尽量处于有利的位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1-25
口头遗嘱一般情况下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当然本案的问题是:您的叔叔分析多少财产的问题?
国家一般的法律规定,在您的祖父和父亲未能就该房地产的份额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该房地产被 推定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的份额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只能按照等额的原则分割。
如果这样,您的祖父的遗产大约是这个房地产的二分之一。
如果您的祖母 在世,则该房地产的的份额按照您的祖母享有该房地产份额的二分之一,其余的部分则则属于遗产,由您祖父的全部继承人共同继承。
按照上述原则,您就可以确定您的叔叔的份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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