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始皇的评价-我想听听

他有没有优秀的地方

大概是由于从小受到刺激,从而对太后势力产生担忧的缘故,成年后的嬴政没有留下任何册立王后或者皇后的记录。虽然他有几十个儿子女儿,但在相关的历史记载中,并没有嫔妃妻妾留下姓名。后来的人猜想,也许他根本就不会对别人付出太多关心与感情。因为他心中永远只有统一四海、雄视天下的功业,全部的激情和生命都为着这个目标而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人类情感并不属于他。这是一个被权力和野心异化了的人,既然无从探究他的感情世界,千百年之后,人们也只能遥望着他创立下的帝国与功业,来猜测他曾经具有的雄心与豪情。
能够创下这样前无古人的功业,嬴政的自信心与自豪感日益膨胀。他开始做一系列规划,打算让整个帝国都按照他的安排运转,以营造出一个新王朝的气象。按照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终始循环的原理,他认为周朝属于火德,既然秦朝取代了周朝,就应该取能够克服火德的水德。于是秦朝尚水,衣服、旗子都尚黑色,又由于水属阴性,他就把所有的法律规定都设置得十分严酷苛刻,认为这样就是顺应了天意的安排。他却想不到这样会引起人们的反抗,终于丢掉了这个王朝的“天命”。

为了显示皇帝与其他人的区别,嬴政还颁布了许多相应的指示。比如皇帝下的命令称为“诏书”,皇帝可以自称为“朕”,其他人就没有这个权力。

形式上的事情都安排好了,还要考虑治理王朝的具体办法。从前周天子实行的是分封制,每个国君治理的国土面积都有限,天子直接统治下的土地也没有多大,如今突然要面对这么一片庞大的土地,大臣们就该实行郡县制还是实行分封制的问题争论了起来。有人认为应该把关东六国的土地都分给皇子们去统治,但李斯提出反对意见,说周王朝以前把土地都分封出去,但日子久了以后,那些分出去的子弟和亲属们感情逐渐淡漠,最后居然到了像仇人一样互相攻打的地步,而且谁也不听周天子的号令,使得天子权威荡然无存。所以他建议实行郡县制,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央对地方的绝对控制。秦始皇很赞同他的意见,下令实行了很彻底的郡县制。但后来秦末动乱,中央的命令根本无法在地方上得到执行,帝国很快就分崩离析。这种现象引起了汉高祖刘邦的警惕,他认为假如当初秦朝将子弟分封到全国各地,使相互之间都有呼应照顾,秦国根本不会这么快灭亡。于是他就把国土分封给刘姓子弟们,认为这样就可以让江山永固,但没想到等他去世后,中央也没办法控制地方诸王,终于还是引起了叛乱。在后来的王朝中,分封制和封王权力的大小成为历朝历代都很重视的一个问题,随着封建王朝中央集权措施的逐步加强,这种问题所带来的影响渐渐得到了解决。

除了以上这些措施,秦王朝对于文字、货币和度量衡的统一也让整个帝国有了严密规整的气象。在群雄并立的岁月里,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因地方差异而受到了很大限制:北方人看不懂南方人写的书信公告;从黄河中游走到黄河下游,一路上兑换不同货币的比率已经换了几回;东南西北各处的尺寸斤两都不一样,做生意时遇到的麻烦可想而知。而在文字、货币和度量衡都实行了中央的统一标准之后,所有的困扰都迎刃而解,中央的法律文告可以在全国各地畅行无阻,人们理解起来也不会再有任何麻烦。货币和度量衡的统一更是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各大经济区之间原有的习惯性壁垒被打破,为中国后来的统一发展奠定了基础。

如今的秦始皇已经拥有至高无上的威严,他恣意挥霍着臣民的生命和自然资源,为自己树立起一个个权威的标志。六国虽然灭了,但人们的思想还没有统一。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把除秦国之外的六国史书全部销毁,民间所藏的诸子百家著作统统烧掉,有敢于聚集在一起谈论《诗》、《书》的处以死刑,借古讽今的满门抄斩。命令下达之后三十天仍然不烧书的,就发配到边疆去做苦力。他认为这样一来,民间只剩下医药、占卜、种植一类的实用书籍,不会再有什么书可以蛊惑民众了。

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叛乱,天下的兵器被收集起来,统一熔化铸造成十二座金属人像,矗立在咸阳的宫殿里。当初每灭掉一个诸侯国,嬴政都要按照该国的建筑风格修建一座宫殿,摆放着掠来的钟鼓乐器,作为纪功的标志。咸阳的宫室园林越修建越广阔华丽,宫殿间有天桥和长廊相互连接,绵延入云,恍若人间仙境。但与此相伴而来的,却是民众们无休止的劳役与苦难:几十万人被征发修建阿房宫和骊山陵墓,数不清的人倒在修长城的工地上,原关东六国的十二万户富豪被迁往咸阳居住,还有许多人被迁徙到新开辟和设立的边境地区。在这些措施中,有的确实起到了巩固和稳定政权的作用,但更多的只是为满足嬴政个人的虚荣心。他把整个国家都当做随意支配的私产,为日后更严重的倒行逆施和秦王朝的覆灭埋下了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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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18
关于对秦始皇的评价
秦始皇是人们都熟悉的,但关于他的评价却是大相径庭,有人赞扬他是“千古一帝”,也有人责骂他是“暴君”。同是一个人,做的事也大体清楚,评价为什么会是如此的悬殊?这主要是由于评价的标准与方法不同造成的。
我们不妨扼要地看看秦王嬴政(秦始皇)的主要历史活动:他驱动百万大军,在公元前221年实现了“四海一”的伟业;他又派军队南开灵渠,攻越族;北筑长城,击匈奴,建立中国历史上幅员空前辽阔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他采取一系列措施,如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他实行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他以法家理论为治国指导思想,制订颁布了秦律,并规定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他下令焚书坑儒;在他统治期间,刑罚严酷、徭役繁多,赋税沉重。
这就是秦始皇。毫无疑问,人们可以很容易地找到肯定或否定的理由:赞叹者着眼于他的统一伟业,谴责者抓住他的暴政。然而,问题在于,历史上的帝王们的功与过常常是联系在一起的,并不那么容易一截为二。秦始皇就是极为典型的一例。如为了完成统一大业,秦国征战十年,在这一过程中有数十万甚至是成百万的生命在战争中同归于尽,但统一战争确实推动了历史的前进;又如焚书坑儒,后人大多予以严厉谴责;但平心而论,秦始皇在主观上恐怕也有维护中央权威和国家统一的愿望。
显然,要正确评价历史人物,较好的办法不是简单地对他所做的某一件事作出是“功”还是“过”的道德判断,不是只着眼于他干了些什么,而是要把这些事、这个人物放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去考察,看看这个人物的历史活动是否有利于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再作出具体的判断。由此观之,秦始皇就不失为是一个虽有不少可以指责、可以批评之处,但确实对中国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的“千古一帝”。
当然,中国古代这类帝王是不少的,如汉武帝、唐太宗、忽必烈、康熙帝,大体都可以用上述方法去进行评价。
现代对秦始皇的评价从新中国成立后,秦始皇再度引起人们的重视。毛泽东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说:「秦始皇作为一个历史人物,要一分为二。秦始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进步作用要肯定,但他在统一六国之后,丧失了进取的方面,志得意满,耽於佚乐,求神仙,修宫室,残酷地压迫人民,到处游走,消磨岁月,无聊得很。」

此后,不少历史学家对秦始皇进行了研究。吕振羽认为,秦始皇把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但他的统治「具有急政暴虐的特色」。田昌五、安作璋、林剑鸣等认为,秦始皇既是一个有贡献的政治家,也是一个暴君。
第2个回答  2008-11-07
对他的了解多是从电视上,曾经也在学校的图书馆借阅过他的书,可惜历史读物就是太枯燥,都没有完整的看下来。
不过时至今日再来推敲秦始皇,至少他是个有魄力敢于创新的人,车同轨,书同文,是他统一了当时中国的文字。是我国正真成为中国的一个开端。在某些方面秦始皇的确是个鼻祖人物。即便他是一个独裁者,自私的黄泉统治者,但是他当时中国的贡献实在是巨大了,他耗费人力物力修建的长城,虽然使得当时的人民民不聊生,可是现在的长城在人们心目中却是中国人的骄傲,他为自己修建的坟墓,秦始皇陵-成为中国的金字塔,受到各个国家学者的顶礼膜拜。
第3个回答  2008-11-07
功:
一、完成统一:公元前221年,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 的封建国家——秦朝,结束了自春秋以来诸侯割据混战的局面。
二、巩固统一:
(1)政治:开创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最高统治者称皇帝,总揽全国一切军政大权;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地方推行郡县制。对后世影响深远。
(2)经济文化: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对我国以后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维护国家统一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3)军事:北击匈奴,修筑长城,有效抵御了匈奴的进攻;开发南越,兴修灵渠,沟通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
过:
1、焚书坑儒,摧残了思想。
2、实行暴政。(徭役、赋税繁重、刑法残酷。)
第4个回答  2008-11-07
秦始皇没有想做什么丰功伟绩,做的事只不过是在维护自己的统治,统一货币,统一计量,统一文字,这些都是统治所必需的,一个国家的文字计量货币自然要统一,不管谁做皇帝都是会这么干,这要算“功绩”,有点勉强,最多不过是历史责任。而长城是为了自己的领土不被异族人侵略,郡县制很科学但是不过是比王侯制更加的中央集权而已。相比之下令人钦佩的倒是灭六国的雄心壮志。
说到底,秦始皇这些维护统治的做法只不过在后代人眼里成了丰功伟绩而已。如果你生活在那个朝代,不知道你会不会有丰功伟绩的想法,下面两篇文章,正反都有。

第一,秦始皇三十二年,命将军蒙恬率领三十万人北击匈奴,夺取了“河南地”

第二,三十三年,征发曾经犯过逃亡罪的人、入赘其他家庭为女婿的人、有商人身分的人夺取“陆梁地”,设置了桂林、象郡、南海三个郡,安置强制性的移民。

第三,三十四年,将办案子不公的狱吏发配去筑长城,或迁往南越。

第四,三十五年,在渭河南的上林苑中建筑朝宫,又征发受宫刑处罚的罪犯和刑徒七十余万人修建阿房宫或骊山的陵墓。

这四项中的第二项,实际是此前出动五十万大军征南越的继续,因为一直没有取胜,才又补充了这批人。但在征服南越后,除了战死的及在南越定居的以外,其他人是可以返回故乡的,而且征南越的行动到三十四年已经基本结束。第三项的数量显然不可能很多,南越的还是强制性移民。可见常年的征发是造阿房宫、骊山陵墓与筑长城这三项,前两项征发了七十万,后一项没有具体数字,但蒙恬出兵三十万,即以此作为经常保持的一个数额,三项合计共一百万。

至于其他经常性的项目,如修长城、戍边、从军(包括护卫秦始皇出巡)及地方性的征发,是由日常的徭役承担的,而据专家研究,汉朝的日常徭役与秦朝并没有什么差别(如见黄今言著《秦汉赋役制度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因此,秦始皇额外征调的人力是100万,按正常制度征发的不计。

另一方面,秦朝的人口不止二千万,根据我在《中国人口史》研究的结论,秦朝人口最多不少于四千万,所以征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也应低得多,只占2.5%左右。

退一步说,即使秦始皇征发的人力高达总人口的15%,也还不至于产生太严重的后果。因为在当时,十几岁的孩子就能从事农业生产,超过六十岁的男子照样在服役或劳动,在平均寿命不高的情况下,这样年纪的人本来就不多。到西汉惠帝时还征发妇女参加长安城墙的修建,可见必要时妇女也能征发,而且当时的妇女一般都从事生产劳动。西汉初的晁错就有这样的说法:“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可见秦朝与西汉时劳动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很高,如果秦始皇只征发15%的人口,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这样说来,难道秦始皇征发的徭役不重吗?不是,而是以往的研究都忽略了另外两个方面,一是秦始皇的强制性移民,一是为了维持这类强制移民和额外征发人口的生存而消耗的人力。实际上秦始皇征发的劳动力不知要比15%高多少倍。

自发性的移民不可能获得官府的资助,也不必依靠官府的救济,他们一般都事先有所准备,或者在定居后立即自己生产维持生存的粮食。但强制性的移民就不同了,他们在迁移途中和定居之初的生活和生产用粮必须由官府解决,一部分强制移民定居的地方根本不可能生产粮食,或者这些移民不会自己生产粮食。

同样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秦始皇进行的强制性迁移主要有:

第一,二十六年半“天下豪富”十二万户迁至咸阳,以每户五口计,应有六十万人。三十五年,又将咸阳居民中的三万户迁至丽邑(今陕西临潼县东北),五万户迁至云阳(今陕西淳化县西北)。不过这八万户中的大部分应该属于此前迁入咸阳的十二万户,所以未必另外增加新迁入的移民。

第二,三十四年,在蒙恬驱逐匈奴后,在从榆中及黄河以东,直到阴山一带,新设立了四十四(一作三十四)个县,强制迁入的人被安置在这些新县。三十六年,又向北河、榆中迁去了三万户,给每户的户主拜爵一级的奖励。以每县五百至一千户的规模计算,第一批移民应有十至十五万。第二批移民应有十二至十五万,合计估计为三十万。

第三,强制迁至南越的人口,我在《中国移民史》中估计为十至十五万。

第四,二十八年迁往琅邪台的有三万户,此外还有迁往巴蜀、越地等。

由于迁移对象和迁入地不同,一部分移民必须依靠官方供应粮食,而另一部分则能够就地供应或自己生产。第一项迁入咸阳的十二万户“天下豪富”不可能自己从事生产,咸阳地区也无法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粮食或土地。第二项迁入北方边疆北河和榆中的约三十万人,也不可能马上做到粮食自给,特别是移民初期的安置和生产,都必须由官府从外地输入粮食。而迁入琅邪台、南越、巴蜀、越等地的移民一般都能就地自行生产粮食,不会增加官府的供应和运输负担。

同样,被额外征发的100万人并不是从事农业或其他生产,而是修宫殿,建陵墓,筑长城,守边防。他们服役的地点是咸阳一带和北部边疆,当地无法供应他们的食粮,必须由外地输入。所以在这些年间,秦朝政府要为在咸阳地区的六十万移民、七十万刑徒和北部边疆的三十万将士供应粮食,在三十四年开始的若干年间还得为北部边疆的三十万移民提供全部或部分粮食。

秦朝主要的粮食产区在关东(指函谷关以东,大致即太行山以东、淮河以北地区),只有关东才有富余的粮食可供输出。其他地区不是没有富余粮食,就是限于交通条件,输出相当困难。但从关东向关中的咸阳和北方边疆运送粮食大多只能通过陆路,无论是使用人力或畜力,即使不考虑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运送者本身在途中就要消耗大量粮食。汉武帝时的主父偃曾说:“秦始皇北击匈奴,又使天下飞刍挽粟,起于黄、腄、琅邪负海之郡,转输北河,率三十钟而致一石。”(见《汉书·主父偃传》)一钟相当六斛(石)四斗,三十钟等于一百九十二斛,也就是说,从今山东半岛中东北部将粮食运到河套,有效输送量只有0.52%。即使考虑到从关东其他地区输出的距离较短,估计实际输送量也只有1-2%。

这样的结果是否有夸大呢?我们可以找到其他例证。据北宋沈括的计算,平均每个民夫只能背六斗米,而自己每天要吃掉二升。民夫返程也得有粮食吃,实际每天的路程要消耗四升。用牲口的话,可能多运一些,但赶牲口的人要消耗粮食,牲口也要耗费饲料。如果牲口在途中死亡,损失就更大。(见《梦溪笔谈》卷十一)。如果民夫每天能走四十公里,如果他的行程达到十五天,即六百公里,他正好将自己背的粮食全部耗尽;如果他走十四天,就只能在目的地留下四升粮食,只能供应一个人吃二天,有效率为6.7%。要维持一个人全年的粮食就得有一百八十人次来保证。假定由专人负责,至少需要十五个人。要供应北部边疆六十万人的生存,至少要动员九百万人专门运输。从太行山以东的大部分地区到河套的距离远不止六百公里,所以只能采取接力的办法,由更多的劳力分段运输,那么以上的估计是最低限度。即使考虑到关中离粮食产区较近,又能利用一部分水路,刑徒的供应标准很低,要供应在咸阳地区的一百三十万人,也是一项极其沉重的负担。

所以秦始皇时征发的劳力绝不是人口的15%。以4000万人口计,额外征发与专门运送粮食的人一度高达二千万左右,即总人口的50%。正因为如此,为了维持日常农业生产,连老弱和未成年男子与妇女都必须动员了。秦朝之所以还能维持一段时间,那是由于:此前多少有些粮食积蓄;咸阳的一百三十万人与北部边疆六十万并非足额,并不断有人逃亡;最高供应量只维持了一二年,其中部分人陆续开始从事农业生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供应压力。但无论如何,秦始皇对人口的征集已经达到极限。这固然使秦始皇自食恶果,但人民蒙受的损失更大,在秦汉之际,人口减少了一半以上,直到汉武帝时还没有恢复到秦朝的人口高峰。

无独有偶,常常被后人与秦始皇并称的汉武帝,又重演了竭尽民力的暴行。汉朝当时的总人口还不足四千万,但汉武帝征发徭役的程度并不低于秦始皇,强制性的移民则规模更大,《史记》、《汉书》中这类记载比比皆是:

元光五年(前130年),在巴蜀征调数万人修筑通往西南夷地区的道路,又征发数万士兵修建通向雁门郡的道路。

元光六年,调动数万士兵开凿漕渠,历时三年。

元朔二年(前127年),片发十余万人筑朔方城,并修复蒙恬所筑的障塞。募集十万人迁往朔方。

元朔五年、六年,卫青率十余万骑兵两次征匈奴。

元狩二年(前121年),征发数万人开凿朔方渠,经过二三期还完不了工。霍去病两次率数万骑兵征匈奴。李广、张骞率四千骑兵从右北平出击。匈奴昆邪王投降,出动二万辆车迎接。

元狩三年,迁移关东贫民七十余万口于西北地区(今内蒙古、陕北、甘肃、宁夏等地)。

元狩四年,卫青、霍去病各率五万骑兵征匈奴,用于运送粮食和物资的步兵有数十万。

关于这些大工程、大规模出征和强制性移民所造成的影响,《史记·平准书》有具体的叙述:

那时候,汉朝开辟通向西南夷地区的道路,干活的有几万人,他们吃的粮食都是从千里外运来,比率是每十钟才能运到一石,用钱在少数民族地区收购征集,花了几年时间路还没有修通。……整个巴蜀地区的租赋都不够抵销这笔开支。……在东方的行动远达沧海郡(今朝鲜半岛中部),人力的耗费与在西南夷地区差不多。又出动十余余人修筑朔方城,运输粮食的路线非常遥远,整个太行山以东地区都受到影响,花了数十亿钱,国库更加空虚。

第二年,大将军率领六位将军又出征匈奴,获得匈奴人的头一万千五颗,有功将士接受赏赐的黄金有二十余万斤,被俘的数万匈奴人都得到丰厚的赏赐,衣食都由官府供给,而汉朝的军人和马匹死了十余万,损失的武器、物资和运输费用还没有计算。于是大司农报告国库中没有存钱,赋税已经用尽,还不够给战士发饷。

那年秋天,匈奴的浑邪王率领数万人来投降,于是汉朝出动二万辆车迎接他们。到达后,接受赏赐,包括有功之士。那年的花费有百余亿。

接着将贫民迁至关以西,又充实到朔方以南新秦中地区,有七十余万口,衣食完全靠官府供应,还贷给他们生产资料,派政府的代表分地区进行督导,路上出差的官员和车辆不断。花的钱以亿计,不计其数,于是国库完全用空。

汉武帝征发及迁移民众最多时超过一百万,远达河西走廊和河套,从上述史料可以看出,在这几年间他们完全是依靠政府供应粮食和生产资料的。即使以长安为起运点,到目的地的距离大多在一千公里以上。就是府库充足,仅运送这些粮食至少得出动一千五百万人。加上其他日常的征发,汉武帝对人口的征集并不亚于秦始皇,也达到了总人口的50%。之所以汉朝的经济没有完全崩溃,是因为朝廷毕竟还有多年的积蓄,这种状况持续的时间不长,迁往西北的近百万移民在几年内陆续转化为定居农民,并逐渐做到了粮食自给。但汉武帝如此大规模的征发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此后的汉朝君臣都认为在他统治期间“户口减半”。据我在《西汉人口地理》一书中研究,汉帝期间非正常死亡人口达四百万,实际损失人口达一千五百余万。

本文不想全面评价秦始皇和汉武帝,但希望提醒某些人,在赞扬他们开拓疆土,征服其他民族,兴建巨大工程的“丰功伟绩”时,要了解他们利用专制手段征发人力的极端程度,不要忘记他们对人类犯下的罪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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