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打球时被人踢中右侧腹部(意外相撞),导致右肾脏挫裂,尿血.CT明显血肿.住院2周后出院.3月后需复查.对方没有受伤,但对方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认为完全是意外.所以后果应该完全由我朋友自己承担.我想知道,从法律的角度上看,他应该承担责任吗?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如果对方应该承担责任却拒绝承担,应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请懂法律的朋友们帮忙解答,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