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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最近(14年)关于国家开放奖学金的评定通知(供参考)
一、评选目的
国家开放大学设立奖学金制度,旨在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多关注学生及其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电大系统
凝聚力和学生
归属感,提升电大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
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各专业在读学生,12春至13春各班学生,截至2014年3月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三、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
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
4.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
社会实践等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获得所在学校的相应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获得相关奖励。
五、推荐名额
按照省开放大学分配名额,我校共推荐40名候选人,其中经管系14名,文法系14名,建工系12名。
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并不受名额限制。(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
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
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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