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婚姻法和房子归属权的问题

我和男朋友是9月份领的结婚证,他在7月份签合同买了一套房子,只给了首付,剩下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10月份签的合同),这房子算是共有的么?

这房子正常情况下,应该算你们双方一人一半的共同财产,因为房产登记他为共有人,而未明确份额的,应该算共同共有。以房子现在价值,减去贷款,剩余部分双方平分。
其实这样分对你并无不利,如果房子只登记在你一人名下,参照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很可能会按双方实际出资比例来分配,这样你的份额还可能减少。
至于你说的撤销共有登记的事,由于是你办理的,他又肯定同意,虽然程序上有点问题,但你现在撤销,基本没什么成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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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20
是男方婚前购买并付了首付,因而是男方婚前财产,不为共有。
不过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共同偿还的贷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来双方发生纠纷时,女方可请求男方返还婚后还贷总额的一半为经济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0-12
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们知道公积金有两个特征:1、是具有积累性。是工资的组成部分。2、是具有专用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明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你男朋友首付的房款,要是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要你对此作出补偿!
如果你实在是害怕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你可以和你男朋友书面约定,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到公证处公证,就解除你的后顾之忧,其他财产也可以效仿。
第3个回答  2020-10-11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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