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事人的子女是不符合当地的
计生政策而生育的前提下,应先向
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才能享受到该项待遇:
1、农村的集体土地经营权,是有承包期限的,当事人的子女户口是在发包后再申报(出生登记)的,只能在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时,才能分配到该项;
2、否则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
身份证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具体的原因,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