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费用的。
1、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房地产转让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出示房地产权证、当事人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由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申请。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核实,并按要求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勘查、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缴纳相关税费物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