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的,借款人到期不还后,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但高利贷,超出法律支持的最高利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以认为年利率超过36%为高利贷。
扩展资料:
为别人做担保的注意事项:
1、提供担保需谨慎,不要胡乱提供担保,更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引荐和介绍。
2、核实被担保人的资金状况,不要让被担保人提供的一些蝇头小利所迷惑。
3、知晓所借资金的用途,对资金的具体使用进行一定的了解,定时询问被担保人的还款情况。
4、即使是提供担保也要根据自己的能力而定,千万不能超过自己的能力,最好不要以自己的某些资产如房子或者车子作为抵押提供担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担保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