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十年前被人打伤致残,我们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也有立案。后案件也有提交中级人民法院,判嫌疑人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由于嫌疑人当时逃脱,未能及时抓捕。十年的今天他已回,当地公安机关,和中级人民法院声称这案件已过追诉期限,不予再追究他刑事责任!请问这是否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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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嘛?朋友你这是在测试这里有多少伪专家嘛?刑事案件没有缺席判决的,如没有抓获犯罪嫌疑人,会先审理其他被告人,没抓到的另案处理。所以本案如果有在逃人员,刑事案件未立案,也就是案件未被发现,这种情况有追诉期。如果已经立案,那么就不存在追诉期,任何时候均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