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要求补签劳动合同,但在合同里注明工资包含公司应缴纳的五险部分是否合法?

我13年6月在某家公司入职上班。但是直到现在15年7月了,公司都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到现在都没有购买过5险。前段时间听说公司被其它同事告了,老板就要求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却在劳动合同里注明工资包含公司应缴纳的五险部分。请问这种合同是否合法?其实都知道公司是以看似合法的方式来掩盖违法的事实。但是这种合同法律上合法吗?就算签了,公司就得到法律允许可以不交了吗?如果以后离职是否可以追偿?到目前两年多了,公司连基本的年假都说没有。如果这种合同我签了合法的话,那我就不签是否合理?公司违反了哪些条款?请专业人士解答,谢谢。如果这合同签了就合法,那我拒绝签,又怕公司解雇,如果解雇该怎么维权?

你提问的问题涉及劳动纠纷方面诸多问题,为你解答如下:

    工资,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法定的工资中不应当包含“用人单位应当负担的社会保险费“。该部分费用应当由企业从其管理费用中列支,属于用人单位的应当支出的费用,不属于“工资”的范畴。因此,法定的工资中不包括“用人单位应当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但生活中,类似的约定很多,当职工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后,在确定实际工资时,往往需要把约定的企业应负担的社保费用从工资总额中扣除,扣除后的金额作为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定义务。如果按照你所说的在合同中约定工资包括单位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那么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你方仍可向单位主张。在补缴时,因单位应负担的部分已经交付给你,所以实际费用应由你承担。

    如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有时效限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如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建议及时投诉,不要拖延时间。

    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年后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如未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受一年时效限制)。

    根本违法的合同不会因为双方签字确认而被认定为合法。

    综上,个人建议暂拒绝签订该劳动合同,因此此时法律已经视为你们已经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无故扣发你工资,可投诉可申请仲裁。如果因拒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用人单位对你采取不利的措施,你方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据你此前陈述,个人认为用人单位本身可能存在诸多不利因素,一旦诉诸法律,其很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届时,可带齐资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追问

我就是觉得单位跟我们玩字眼,玩法律。工资还是那么多。可他们就把五险部分以合同约定形式涵盖在原有的工资里。简直是逼着我拒签。这样算下来。相当于自己给自己平白无故降了工资。把单位该给的部分承担了。这样算起来,自己工资少得还不如发传单的工资高了。想不通。

追答

合同不能乱签,我说了那么多,针对你的问题一个一个的回答,但是还没采纳,本来不想在多说一句的,不过还是再唠叨一句吧,找个懂行的律师问问吧,大不了给点咨询费,网上的观点很多,最终确定以实践为准,当然我不是说别人说的就是错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希望朋友们别误会我。

追问

你还在乎采纳与否啊?那东西又不能当饭吃。我给人解答电脑方面的东西都不在乎这个。至于你所说的是比较中肯,我会在看看情况。目前单位的员工都抵触这个合同,都未签,今天经理又回去和董事长开会了,我不采纳只是方便再追问探讨下而已。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7-03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公司留一份自己手里一份,对于合同条款不合理的地方,你可以适当的时候去劳动仲裁(不想干以前)。劳动合同还是要签的,如果不签估计公司就不会用你了。对于条款中注明的“工资包含公司应缴纳的五险部分”这种不合理条款,什么时候告他,他都不会赢的,因为他违反了劳动法规定。所以你想继续干就签合同继续工作,什么时候不想干,就拿着合同去告他吧。
第2个回答  2015-07-03
首先不论什么,都免不了公司的缴纳社保的义务,法定的,但是一般情况下,非农业户口可以补交,农业户口只能补偿。
其次,公司这样是违法的,最好不要签。
第三如果公司以此为理由与你解除合同,你可以主张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加双倍经济补偿金。追问

人家说双倍工资是有时限的。目前两年多了。已经过了时限了!

追答

合同劳动解除后一年为时限,现在劳动合同还没解除呢,没过时限

追问

我看劳动合同法82条写了一些时间限制噶。别人又说是两年以内。是入职之日算起。

追答

接触过类似案件的实务,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开始算时效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公司的合同是没问题的,我是在外企工作,我们签的合同工资也包含五险一金的,到发工资的时候要扣除保险和公积金的,另外公司也会帮你交一部分保险,你扣除的保险和公司补交的保险都是你的,到时候会给你一张医疗卡,里面有你和公司交的钱,生病花钱可以用的。至于离职追偿,可能不行,因为没有合同,现在法律是要讲证据的,口说无凭,而且现在工作都是自愿的,你可以选择在里面干,也可以选择不在里面干,没有强迫你,所以无法追偿!公司的合同是合法的,你没必要拒签,而且签合同都是保护工人的利益,你不签反而是你的损失,劳动局的人要不是逼你们公司签合同,你们公司才懒得做合同给你签呢!不签合同公司就可以不给你交保险,你说谁划算?追问

公司的意思是。公司应该缴纳的部分。包含在你的工资里面。意思就是不买五险了。已经用工资发放给你了。打个比方,以前工资2500,现在叫你签个合同,说你的工资里涵盖了所有保险。懂了?这样算起来。扣掉保险全部。你工资反而只有1600不到了

追答

奥,这样一来,反差是蛮大的,心里一下子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我建议你最好先去当地的劳动局咨询一下这个问题,就像你在这里提问的一样,看看劳动局的人怎么说。
我的看法:你们公司觉得以前没帮你们交保险,所以工资给的高出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现在要交保险了,所以公司想把工资改为当地的最低标准,你去查一下你们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如果是1600左右,就说明我估计的是对的。这样说来,公司做的也没有错,只是你接受不了罢了。假如你现在来这家公司面试,开出现在的条件你做不做?如果你不做,那好,你看看别的公司(也交保险的)基本工资有没有高于这家公司的,如果有,你可以跳槽,我相信你们这家公司以现在的工资条件肯定能招到人,因为现在给的工资真的不低,你去其他公司问问就知道了!只是你原来工资高,现在降低了,心里接受不了罢了。

追问

他能找就去找吧。反正现在公司每个人都没签。等炒鱿鱼就是。大家都不傻。多少工资做多大事。1600确实比最低工资高。但是他能找到就去。

追答

如果是大家都不签就好办了,俗话说,法不责众,只要你们这样坚持下去,公司应该会妥协一点的,因为那么多人一下子都炒掉是不可能的,公司肯定会瘫痪,但公司肯定也不会服软,因为如果这次让你们得逞了,他们以后就没法管理你们了!等待他们的解决方案吧!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