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也没有给我们买保险,未签劳动合同,前两天因为公司的事跟老板吵了一架,吵的时候老板就觉得我不应该顶撞他,就算是把我开了,我说那把我工资结了,他一开始说结,后来又墨迹墨迹的不让我走,说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都闹成这样,谁还愿意继续做,我能不打辞职报告,直接走吗?工资能要回来吗?老板属于那种不好说话的,好几个同事都想走,怕他不给工资,但公司是注册公司,去年刚刚注册。他要是不给我工资,我找劳动局的要回工资的胜算高吗?
精神是精神,就怕是去了劳动局,就备个案就不了了之了,本来就是他的问题,他就一幅他是老板就得听他的样子,好像别人不知道他是老板一样
追答保留好证据,他不给就走法律程序。
追问谢谢,现在的老板太不仁道了,本来想辞职还有点不好意思,现在他这样,感觉一点情面也不用给他留
追答不客气,祝您拿到您想要的。
6个月
追答那么公司依据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了。
没签劳动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补缴社保等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5个月)、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表,我有拍下来,考勤机上有指纹的,同事可以作证,别的也没什么了
追答辞职信也算证据。
1.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什么都行,即便写不同意辞职也可以。签字后自己保留一份。
2.提交书面辞职信时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老板说出如辞职一律不批等可以作为证据的话。
3.不签就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XXX辞职申请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
我还没打辞职信,打了辞职信是不是算我自己走了,能要回工资吗?他现在是反悔说他没有说开除我,不让我走,说我走了就算旷工,旷工三天就是自动离职
追答能要回工资,因为没签合同公司依据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你还可以要求两倍工资。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追问比如说我明天去交了辞职信,后天就可以不去了吗?还说必须一个月后才能离职?
追答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