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分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每户居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你们结婚以后,和他父母分户,也就是“分家”,建立单独户口本,就可以算是一户,就应该有你们自己的宅基地。
居民分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形成家庭关系的;2、有分居条件的;3、单独生活的。
扩展资料:
《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要求规定:
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3、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