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并打伤了人,会如何处理?

我哥带着几个人去打了邻居,可能用了山上砍柴的刀,现在邻居一个有脑震荡(未出院),一个手有骨折(出院),哥在看守所,其他人好像没事,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一般怎么派出所处理的,我们能去看哥吗?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打人者应受到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02
我问一下,我妈今年72岁了被一个身体非常强壮男子将一掌推倒后这个男子坐在了我妈的小腿上,倒治我妈的小腿部,两处粉碎骨折,报案以经快半个月了,派出所一直迟迟在推,你说我们应该在走什么承序呢
第2个回答  2015-02-14
可能要负刑事责任的,最好找邻居调解,争取谅解。
第3个回答  2015-02-14
网友你好:你哥是因民事纠纷而殴打他人,现在的关键看被打伤的人经法医鉴定是什么伤,如果是轻微伤可能面临的是治安处罚,即行政拘留和罚款,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如果是轻伤及重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即可能被判刑,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哥属于正当防卫则不构成治安处罚、也不构成犯罪、并不用赔偿。是什么情况得看公安机关所调查的证据,此类纠纷最好是经过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解决,这样不但能够促进邻里和睦,双方也都能少受损失。追问

邻居家的两夫妻跑来打了我哥老婆,然后我哥老婆叫了他和两个儿子,去了邻居家里打人,这样算什么?一般怎么处理?骨折和脑震荡属于轻伤吗?

追答

根据你说的情况,这不叫正当防卫,这应当是一种报复行为。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关键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不是不法侵害过去以后,你说的情况只能看双方的过错情度和受害人的伤“骨折和脑震荡”经法医鉴定属于轻微伤还是轻伤、重伤,仅根据你所说的“骨折和脑震荡”还不能判断属于什么伤,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和法医临床检查,然后对照鉴定标准才能做出结论。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