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带着几个人去打了邻居,可能用了山上砍柴的刀,现在邻居一个有脑震荡(未出院),一个手有骨折(出院),哥在看守所,其他人好像没事,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一般怎么派出所处理的,我们能去看哥吗?
邻居家的两夫妻跑来打了我哥老婆,然后我哥老婆叫了他和两个儿子,去了邻居家里打人,这样算什么?一般怎么处理?骨折和脑震荡属于轻伤吗?
追答根据你说的情况,这不叫正当防卫,这应当是一种报复行为。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关键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不是不法侵害过去以后,你说的情况只能看双方的过错情度和受害人的伤“骨折和脑震荡”经法医鉴定属于轻微伤还是轻伤、重伤,仅根据你所说的“骨折和脑震荡”还不能判断属于什么伤,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和法医临床检查,然后对照鉴定标准才能做出结论。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