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社会各类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申报要求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不需要单独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这两门课程已经统一归入统考的科目二,是幼儿的《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的《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的《教育知识与能力》,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
3、各级各类学校各专业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结束并成绩合格后,可报名参加数月后的面试考试。同时笔试成绩为两年有效期,期间都可以进行面试报名。
注: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面试准考证》中标明。(说课分为:面试、试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
6、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是肯定无法取得正式编制的。
具体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可以通过当地教育局、或者教师资格证报考点了解。
扩展资料
相关步骤
第一步,准备材料:
1、二表: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六证:
①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影印件;
③户籍证明;
④体检合格证明;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影印件;
⑥教育学、心理学学习成绩证明。
第二步,提出申请:
1、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上述 材料;
2、申请各类教师资格对应的认定机构分别为:
①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②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向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③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部分经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委托,可以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本校提出认定申请。
第三步,初步审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无误后,将通知申请人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
第四步,基本素质、能力考察:除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外,其他申请人需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专家审查委员举办的面试和试讲,接受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第五步,得到通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第六步,领取证书:申请人经认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