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但想要孩子,法院能把孩子判给我吗?我是女方暂时没有工作

如题所述

  关于子女抚养权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子女抚养权时,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具体参照如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该条是原则性的规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随母亲生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两周岁至十周岁的小孩,结合以下情况予以考虑。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小孩,尊重小孩的意见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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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21
我父亲是律师,在孩子十几岁前一般都由父母双方协调孩子的归属,而越年幼的孩子越会偏向与母方,若你的孩子正在哺乳期或幼儿期,基本上追答

是女方带孩子,男方出抚养费的,

追问

哦谢谢

那男方不愿意给孩子呢

追答

这只能说你比他更坚持,若两人协商决裂只能起诉离婚了,到时候自己拼命要孩子,法官会判的,因为除非女方不想要孩子,只要女方坚持,基本上都把孩子判给女方了

追问

追答

不谢~

不谢~

第2个回答  2014-02-21
机会太小了,至少得有份稳定的收入来源
第3个回答  2014-02-21
你多大啊!追答

那你要怎么办了,你是女孩,不是要男孩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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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4-02-21
去他们家闹,闹烦了,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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