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再审裁定后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吗?

如题所述

1、再审如果是按一审程序进行的,对判决、裁定可以向其上一级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2、再审如果是按二审程序进行的,其判决、裁定为终审,不得再上诉。

3、如果对再审终审判决、裁定不服,只能通过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1、只是证明高级法院受理了申请,是否决定再审,要等高级法院审查完毕材料后做出裁定; 

2、高院一般应当在3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特殊情况由院长批准后延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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