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办理期间还可以加急办理吗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如果省里对外办加急证,照完相就可以做好。 如果有快证一般几天到一周。 如果没快证,两三个月。 如果照片不合格,三五个月,小半年。

居民身份证办理没有加急的说法,只有一种叫速寄证的,就是办证人自愿选择证件制出后使用邮政EMS速寄到指定的收取地址和收取人,邮资自付。一般规定是速寄证10个工作日内制发并寄出,实际到收件人手中应该在10——15天。
如果急用身份证,也可以在申领身份证以后办理个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三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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