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站)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是为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满足广大留学生回国人员及其他海外、外国学位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申请科研基金等依据而针对留学回国人员开展的一项国外学历学位鉴定工作。
工作内容————————
“ 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认证范围———————
”1. 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 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3.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暂不认证范围————————
”1. 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3. 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 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5. 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 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7. 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以上规定,美国高等院校出具的学位证、毕业证Deploma,可获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认证,结业证Certificate不在认证范围。因此,出现未毕业情况下,能否认证会出现如下种结果:
1、挂科、学分未满,学校不颁发学位和毕业证书,只获得结业证书,教育部留服中心不出具认证证明;
2、挂科,但学分修满,学校仍可颁发学位证,留服中心可对学位单独认证。
明白了,那现在需要我做些什么呢?总不可能说说就完了嘛,我还是想了解怎么去做这个事情的。
追答上面也说了许多,我相信你也看明白了,具体的你看莪用戸名伽莪口#口嘛,然后我再给你仔细说说这个事情,具体要怎么去做一两句话是说不完的,口口上面也方便一些。
追问好滴吧,马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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