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4-24
我得说下你,你签合同的时候实在是太不小心了,虽然现在买房都被忽悠的脑子发热,但是还是要冷静对待签合同的事情。
2、先搞清楚开发商有没有“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你可以直接去3.15告他,100%没问题。
3、如果对方有“预售许可证”,去房产局查一下这间商铺有没有备案为你的,如果没有,拿着收据去3.15告他没给你提供购房合同并要求退款,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如果已经备案,解除合同的事情你就可以放弃了,但是仍然可以向3.15告他没有给你购房合同。
总之,你签完合同后,开发商必须需要给你合同原件,这个你怎么告都能赢。但是如果房产局已经将商铺备案给你,你就放弃吧,最多把合同要过来以后按照合同条款尽快把产证拿上,然后进行转让,没别的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