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视频为家理律师事务所杨然然律师《第一次起诉离婚是不是一定不判离呢?》婚姻问题讲解,内容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判离条件。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遗产继承等法律服务,如您需要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访问主页拨打头部免费咨询电话,提供主任律师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