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2年5月9日为公司出差,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10级伤残,出事的时候开的公司员工的车(公司让开的),出现事故之后公司没有出面解决,一直是我处理的,公司给了3万块钱的医药费,现在伤者出院了,要求赔赏费用4万,我找公司要钱,公司不给,让我自己拿这部分钱,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另外,我与公司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事故之后3个月公司以不能创造价格辞退我,现在伤者天天给我打电话,跟我要钱。请问,如今这个事情我应该怎么处理呢?
车辆只有强制险,目前对方只是给我打电话,我也要求对方起诉,但是对方就是不起诉
追答谢谢你的追问。
依我的经验来看,你对于事故善后如果对方不愿公了,不去起诉,作为你来讲就只有等待了。事故发生,千万不要急于求成,以为着急解决就会了却一桩事儿,可是对于交通事故的伤人事故是不能一个急字了得的哈。对方开口就是要四万元,你要有也可一给了事;可是我认为有也好,无也罢,就是让给对方讲,那怕你为对方垫付起诉费用,也要对方去法院,只要是判决后,应该你给多少,你给对方讲,就是砸锅卖铁也给对方赔偿。
治疗费用给了3万,后期索赔要求给4万,车辆只有交强险,
追答4万元?看具体是什么内容,如果都是伤残赔偿,那么可以在交强险的伤残11万赔偿额度内赔偿。
如果扯不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告你和公司,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