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辞职,店长不给批,但是我已经交了辞职报告,没到最后工作日,我不上班了,算自离吗?工资怎么算?

如题所述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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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9
那肯定算自离了 你的工资要看你去的时候怎么说的了,你没有做满 肯定他说了算
第2个回答  2012-12-20
保留好辞职报告,要能证明提前一个月。不给你工资可以给劳动监管部门打电话,举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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