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离婚,他在去民政局的路上遭遇车祸,他的遗产,我有份吗?

如题所述

我觉得,事情到这个份堆上,女主跟丈夫已经没有什么感情,她可能是心情极其不好,所以又不想要孩子,又想要分财产。但是做人要厚道,你不能两头都占。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未办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还是夫妻关系,配偶不但是第一继承顺序,而且还是第一继承顺序里的第一位。

老公单位一位很单纯的女同事,老公转业后不久有了外遇就找她离婚,她拒绝拖着不离,后来终于答应了下个月去离婚,却在当月出了车祸,老公高兴地领了赔偿款,真替她心酸。

应该这样说,离婚协议,只有在经过公权力机关认证后才生效。所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才生效。极端点,假如在民政局办理过程中死亡 ,那就要看离婚协议经过办事人员审核并询问后死亡的才生效。当然经过公正机关认证的也生效。

我觉得这份离婚事由,她没说出来,为什么离婚,已约好办离婚签证,其协议也没说出来,结婚有多长时间,家产是婚前的,而是共同财产,在这继承权上,而有腹内胎儿的继承权,必须走法律程序,也不能草率答复。

很多人认为妻子应该优先获得夫妻一半财产,再对剩余资产进行四人分配!事实上,女方刚怀孕不久,意味着双方婚姻时间不长,这1500万的财产应该有一大半是男方父母支援的婚前财产,一小半在婚姻期内赚取的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此时作为遗产,是和遗腹子一起四等份分配的,而他们婚姻期内赚取的财产,妻子缺失是可以先拿一半,再四等份分配!尤其是家里的不动产,如果男方父母拿出出资证明,或者借款证明,都是可以优先获得赔偿的,女方要想挣死人的利,不是容易的事情!

首先,你的银行存款、你丈夫的银行存款这块,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资金系婚前存入该账户,婚后基本无资金进入该账户,原则上基本会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伴随丈夫的死亡,一半本来就是你的,另外一半由你丈夫的法定继承人(你丈夫的父母、你、你们的子女)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均分摊。你的子女可能不会找你要账户里的钱,但是男方的父母可能要,建议把男方父母的那份留存给他父母。其次,关于房屋这块。房屋这块比较复杂,但总得来说,如果房产证上有你和丈夫两个人的名字。

一般情况下,这套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共有,你丈夫死后,这套房子你有一半份额,另外一半份额由上述继承人共同继承,份额一般也均分。考虑到你以后可能还会改嫁,可能会投入新的家庭生活,最好把男方父母的那份对应的金额给男方父母(签一个协议:载明这部分金额的用途。同时留存转款记录)。实践中,房产证上可能没有你名字,那就看房子什么时候买的,婚前买的话,婚前那部分房屋份额是你丈夫的,婚后还贷部分对应房屋及其增值部分是你们夫妻共同共有,你丈夫死的时候,婚前那部分房屋份额由上述包括你在内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婚后那部分,一半是你的,另外一半同样发生继承。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一般情况下,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死后一半本来就是你的,另外一半发生继承。

考虑到你可能改嫁等,关于房子这块最好和所有继承人一起去公证处做个公正,后去房管局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当然了,房子这块比较复杂,上面说的比较框架,还有许多因素没考虑进去。再者,关于车子这块,也是可以分割的,车子主要看购车合同是婚前还是婚后签的,结合付款是婚前还是婚后等因素综合考虑。最后,考虑到需要改嫁,面对财产分割这种复杂的婚姻问题,为尽快解决,建议在财产分割时候,做些让步,好早些有更多的时间投入新的生活!

因为没有遗嘱,因为没有离婚,所以,它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因此,妻子有二分之一份额,其余另一半,才属于遗产,这份遗产,由他妻子、他父母、还有他那未出世的孩子共同继承。未出世的孩子留有份额,如果胎死腹中,则三人再分。说句不好听的,此刻要是冒出个小三的孩子,只要能证明孩子是他的,也得给他留出一定的份额,用于教育!

简单一句话:只要你们还未办理离婚手续,你们就是合法夫妻。丈夫遇车祸死亡,其遗产继承就应该有你的一份。具体分配是:先析分你们的婚内财产,应该是夫妻对分。再析分丈夫那一份财产,应该是你,丈夫父母,你们的子女每人各占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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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9
肯定有份了。再去民政局的路上,两个人并没有办离婚证,还是合法的夫妻,夫妻之间一方去世,另一方有二分之一继承权,你肯定能申请到遗产。
第2个回答  2020-09-19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们还没有正式离婚,这个遗产除他有遗嘱,不然肯定算是有份的,但是从人情上来讲,我觉得不应该要。
第3个回答  2020-09-19
有吧,在还没正式离婚前都属于夫妻啊,那么财产就应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按理你可以依法得到相应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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