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家公司上班,签合同的时候说是一年合同,试用期一个月,我只做了5天不想做了,如果打招呼辞职能不能获得我的酬劳,我一天都不想呆下去了,如果不打招呼就走了又怕联系我家里人。怎么办?应该打招呼吗?打招呼又怕尴尬,因为员工都在那里都可以听到
他要是提出在做3天才可以走怎么办我一天都不想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