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我国《继承法》强调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据此,如果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对其生前所欠债务没有偿还的义务;如果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父亲生前所欠的债务,也只能从他的遗产中拿出一部分或全部偿还,遗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以实际继承父亲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如自己愿意代父偿还也可以,不愿代父偿还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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