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司机可以凭驾驶证到各辖区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免费领取实习标志。
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扩展资料
实习标志的粘贴使用方法:
1、一枚吸盘式实习标志,一枚磁性式实习标志。
2、吸盘式实习标志吸附在汽车后玻璃窗内侧。
3、磁性式实习标志直接吸附在汽车后面外壳上。
4、反射面请经常用水清洗,保持干净,以免降低反射效果。
5、新手驾驶请务必遵守交通安全法,使用实习标志。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驾照实习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实习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新手司机可以凭驾驶证到各个辖区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分所)领取实习标志。
扩展资料:
特种车辆新手不能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3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出租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
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日前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
驾龄1年以下的实习期驾驶人将被重点管理,驾车上高速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新规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习期
考试通过后可到交通支队宣传科免费领取由交管局发放的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实习期考核:在实习期间,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将延长一年;在此期间记12分以上的,将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同时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车主,应在车身后部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未按规定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车主,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驾照实习期误区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驾照实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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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内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扩展资料:
实习期的禁忌
特种车辆新手不能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3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出租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2012年10月8日,据《人民日报》法人微博消息,公安部日前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
驾龄1年以下的实习期驾驶人将被重点管理,驾车上高速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新规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误区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所以对于大众的C1驾照,自拿证起其实便可扣11分,无延长实习期之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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