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离职年假剩余未休,如何计算剩余年假的薪资

举个例子:2011年8月10号员工入职,在2013年7月离职,2012年8月以后该员工享受全薪年假7天,在2013年1月开6天半年假,并将半年假休完两天,剩余四天未休,那么这四天的半年假薪资如何计算,是按照300%计算还是就是每天的基本工资?比较急,请各位帮忙解决,谢谢!

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是按照劳动者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的200%另行支付的(法定300%中包含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不过,当事人主张未休年休假报酬已经超过法定时效,不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浙高法民一〔2014〕7号
十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发生争议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及起算点应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年休假,侵害的是劳动者的休假权利,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是因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而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故适用一般的时效规定。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仲裁时效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经劳动者同意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顺延至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从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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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1
就是按200%给就行,那一份工资已经给过了啊。追问

没有给我啊,我都没有歇年假啊,所以这几天的工资还没有给我啊

追答

有的公司是统一发放工资,你们公司怎么支付工资呢?

第2个回答  2013-07-11
双倍工资,没有按照三倍工资这个说法。
第3个回答  2021-01-18

离职了,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怎么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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