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自建房的离婚分割及继承问题

家有自建房一幢,落地面积80方,根据我爸20方,我妈20 方,我是独生子女40的平方数建成。目前父有外遇准备跟母离婚,请问,
这个房子在分割时,有没有我的份,我在建时还小,没有出钱
如果父方再婚,他是否可以把法院判给他的这一部分留给他的继子,如何不让他得逞
什么方法才能保证这个房子在父方百年之后,归我所有

房屋产权证明这就使得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不像城镇私有房产那样明确,对自建房产权的认定也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每个农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仅限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记发证制度,农民能够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此,合法房屋判断标准是否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则不具备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分割的合法性基础。
  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成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于家庭成员共同建房时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
  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
  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方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使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应的货币补偿。
  具体案件的处理方式,可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
  一方相应的补偿。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记发证制度,农民能够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此,合法房屋判断标准是否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则不具备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分割的合法性基础。
  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成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于家庭成员共同建房时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
  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
  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方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使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应的货币补偿。
  具体案件的处理方式,可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若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对于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负有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义务。但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由于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
  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且该房产确实已归夫妻双方婚后居住使用,因此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此种情况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双方家庭的出资可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在子女离婚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
  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割该房产。
  4.对于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房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归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认有子女夫妻的房产份额存在,否则,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得房产。同样,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有
  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该房产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5.有些地方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审批的,因此由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房屋,属于整个家庭即一户的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应当首先从中分割出属于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然后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再进行分割。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要
  求对上述家庭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而各方所有的房产份额又不好确认的,法院一般先对夫妻双方所有的其它财产进行分割,房产的分割,则是让当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标签:夫妻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共同财产分割 作者:万州律师 冉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更多]  哪些行为不能被认定为彩礼,结婚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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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1
如果产证上是按份共有,就是按你说的比例写的话,那就按照份额分割。
如果他的继子和他在一起生活,有抚养赡养关系的话,他的继子和你一样都对你爸的财产有继承权,除非你爸立遗嘱只归你所有追问

假如,目前去公证一个文件,表明“目前房子归双方居住到老,但是百年之后归女儿所有,任何人不得占有”这样的公证有没有用,父方可否更改

追答

如果你父亲不愿意遵守承诺的话,他还是可以再立另一份遗嘱,通过公证来推翻之前一份遗嘱,除非现在把房产都过户以你名下,约定他们有使用权。

如果你父亲不愿意遵守承诺的话,他还是可以再立另一份遗嘱,通过公证来推翻之前一份遗嘱,除非现在把房产都过户到你名下,约定他们有使用权。

第2个回答  2013-07-11
房子在你父母结婚前建的,谁建的就是谁的,房子结婚后建的,归你父母共同所有,没你的份
第3个回答  2013-07-11
一般而言,农村自建房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如果你没有出资的话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也就是你父母所有。房子分割的话没你的份。如果法院判决房屋归你目前所有,那么该财产就完全属于你母亲你父亲不再就该房屋享有任何权利也就不存在给继子的问题;如果法院判决按份分割的话属于你父亲的部分他自然享有处分权。追问

假如,目前去公证一个文件,表明“目前房子归双方居住到老,但是百年之后归女儿所有,任何人不得占有”这样的公证有没有用,父方可否更改?

追答

算是遗嘱的一种,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公证遗嘱一般而言效力较高,若需要修改必须在本遗嘱生效前公证另一份遗嘱。也就是说他是可以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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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07-11
趁现在他是因为有外遇而离婚,道德上瘦谴责,发动亲戚朋友,都劝他让他把房子写你的名字,你妈妈也会同意的!一定要抓紧时间。
他再婚,想给谁就给谁,你拿他没辙,除非你很强势,很能打那种。你懂得。
想要房子,就不能等百年,现在离婚就得写你的!!!明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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