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飞机可以托运酸奶,托运的限额不能超过民航局规定的重量。
一、乘坐飞机限制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的种类:
液体饮品:如矿泉水、茶水、碳酸饮料、牛奶、酸奶、果汁等。
洗漱化妆用品:如牙膏、洗发水、沐浴露、润肤露、剃须泡沫。
凝胶用品:定型水、啫喱水等。
药品:如眼药水、口服或外用药液、喷剂等。
液态食品:甜面酱、瓶装罐装罐头等食品。
气雾剂:喷雾液。
二、托运行李限额: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为40×60×100厘米。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扩展资料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中规定:
第五十六条 对通过安全检查的托运行李,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措施或要求机场管理机构采取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直至在目的地交还旅客或移交给另一承运人。
第七十九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以便航空器在机场过夜或未执行航班飞行任务停放期间得到有效守护,守护机构及守护措施应当在其航空安保方案或者安保协议中列明。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中规定:
第五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负责旅客运输飞行中航空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设置负责航空安全员管理的机构,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资源。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9)和民航局其他相关规定派遣航空安全员。
第六条 机长在执行职务时,为保护航空器、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航空器内的良好秩序,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在航空器起飞前,发现有关方面对航空器未采取必需的安全保卫措施的,可以拒绝起飞;
(二)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可以要求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人员对行为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者强制其离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安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