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不是以一二三线城市来划分的,一般都是用以下的标准来划分的,分为五类七档: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 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扩展资料
一、世界城市:能全世界(或全球)配置资源的城市,也称“全球化城市”。通常,城区人口1000万以上、城市及腹地GDP总值达世界3%以上的城市,能发展为世界城市。
目前,纽约、东京、伦敦已建成世界城市;我国的北京、上海、深圳有望在2030年建成世界城市,武汉、重庆有望在2050年建成世界城市。
为了加速世界城市的建设进程,有必要将百公里范围内的非巨大城市区域划入这些城市,将这些城市设为直辖都,并赋予这些城市协调周边省市区的权力。
二、国际化城市:能在国际上许多城市和地区配置资源的城市,也称“洲际化城市”。通常,城区人口500万以上、城市及腹地GDP总值达3000亿美元以上的城市,能发展为国际化城市。
目前,芝加哥、大阪、柏林、首尔等已建成国际化城市;我国的北上广深和香港等已建成国际化城市,其它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人口2000万以上省区的省会城市均有望建成国际化城市。
三、国际性城市:能在国际上部分城市和地区配置资源的城市。通常,城区人口500万以上、腹地较小的城市,以及人口2000万以上新省区的省会城市均有望发展为国际性城市。
为了建设更多的国际性城市,离现有省会150公里以外(现省会及周边人口较密的,100公里以外)有2000万以上人口区域,应设立新省及新省会;新省会应设在:距现有省会200-300公里、有500平方公里以上连片平缓地(可建设街区)、地质条件较好(非强地震带)的地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等级体系